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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鹤峰县斩获州级先进集体 4人获评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2026-05-02 01:51    点击次数:192
 

近日,恩施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表扬2025年度恩施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打击非法捕捞先进集体和个人,鹤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获评先进集体,鹤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获评先进集体,鹤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胡茂良、徐鹏、鹤峰县公安局铁炉派出所所长周祥锋、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游文政等4名同志分别获评先进个人,以亮眼成绩彰显了鹤峰县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中的坚实担当。

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鹤峰县始终锚定“严控违规捕捞、强化资源监测、提升执法效能”核心目标,深入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5”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最严举措、最实作风筑牢水域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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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法监管上,鹤峰县创新构建“2+9+N”全域管控模式,以县河长办、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核心,联动9个乡镇水利水产站,发动各级河长、乡镇派出所、村委会等多方力量,构建起“监督、劝阻、举报、执法”全链条防控体系。同时健全群防群治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3人3组24小时轮班值班制度,实现接警与出警无缝对接。2025年以来,全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执法车辆42车次、执法船只20艘次,开展联合执法13次、夜间执法10次,现场销毁禁用刺网35张、地笼488个,清理“三无”船舶8艘,劝退违规垂钓人员130人次,查处涉渔违法案件4起,以雷霆之势严厉打击“电毒炸网”等非法捕捞行为。

在协同共治上,鹤峰县持续深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抽调执法人员常态化驻点江坪河库区,联合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库区管委会及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先后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桑植县等地农业农村部门签订跨区域联合执法协议,建立交界水域联防联控机制,凝聚起禁捕退捕工作的强大合力。

在生态修复上,鹤峰县坚持“执法+修复”双轮驱动。自2020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10余次,在溇水河流域投放各类淡水鱼苗超170万尾;同时推动涉渔案件生态修复,监督涉案人员主动开展生态放流,实现“查处一案、修复一片、警示一方”。

在宣传引导上,鹤峰县创新宣传方式,编制《实施长江禁捕令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宣传手册,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发放3000余份,全方位营造“不能捕、不想捕、不敢捕”的浓厚社会氛围,引导群众自觉守护水域生态环境。

此次获评先进,是对鹤峰县禁捕退捕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鹤峰县农业农村局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持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禁捕执法监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规范垂钓管理,深化生态修复,坚决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和持久战,为推动长江大保护和生态高质量发展贡献鹤峰力量。

发布于:湖北省